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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所购商品房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

发表于2014-09-24

来源:信息时报
平时购买商品,一旦发现质量问题,可以要求商家售后保修或者退换货,那么如果是新买的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,怎么办?毕竟,商品房不同于普通商品,一 套动辄数百万的高价,又关系着居住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维权方法和途径自然也不等同于普通商品。对此,越秀法院民三庭李昇毅法官表示,当所购商品房出现质量 问题,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,协商未果则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。

1.解约退房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规定,概括而言,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下,购房人可 主张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:1.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;2.要求修复。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,又未达到上述可解约退房的程度,若在保修期内,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, 会向购房人提供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,并需严格按照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。因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一般作为买卖合同的附 件存在,故购房人签约时就应留意所约定的保修范围、保修期限、保修责任是否合理。另需注意的是,保修期限的起算时点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。
3.自行维修。开发商应承担修复责任,却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,购房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,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 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。结合司法实践,购房人自行维修时,应注意以下几点:1.固定存有质量问题的证据,可通过与开发商书面确认,或者委托有资质机构作 出评估结论等;2.进行必要的催告,通过发函件等方式通知开发商修缮,开发商在合理期间内拒绝修缮方可自行维修;3.保留维修的正规,维修时应选择正 规的施工单位,并取得正规支出,以便于事后向开发商主张相关维修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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