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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又到年中交房时 五大陷阱要留意

发表于2014-06-16

来源:眉山日报

进入6月,眉山不少小区到了即将交房时候。购房者周先生马上要收房了,如今是又喜又急,喜的是苦等两年终于快拥有自己的房子了,急的是自己根本不懂收房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,担心一些质量问题自己看不出来。房验收时要注意哪些问题?契税、维修基金又该怎么交?业内人士表示,市民收房时要小心陷阱,做到明明白白收房。

【收房】

五大陷阱要留意

陷阱一:收房限时

开发商约定的收房时限一般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,如购房者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,则一般视为已交付。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。

对策:购房时要留清联系方式,以免错过验房期限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,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、律师帮忙,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,商议另行约定时间。

陷阱二:证件不齐要交房

“三书一证一表”不齐全,是《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》与“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”,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。

对策:遇到这种情况,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,如果确实被要求收,也要在相关文件,写明“未见××表”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。

陷阱三:先签文件后验房

一些开发商采取先交钱填表、签文件,再验房的伎俩,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房,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也来不及了。

对策:购房者在订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,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,则可在每份文件中注明“房内情况未看”或“屋内情况未明”或“未验房”等字样。

陷阱四:疲劳战

典型的做法是先办手续再验房,并将办理交费、入住登记等各种手续的地点特意安排在不同的地方,更绝的是集中在同一时间里通知买家收房,让收房的人未进自家门已精疲力竭,恨不得早点结束。

对策:购房者莫被收房现场的人山人海吓怕,最好与开发商另约时间;如没法再约时间,可请来多位老友亲戚一起亲临现场,大家分工合作,分头排队,发现的问题自然会更多些,一举两得。

陷阱五:巧立名目收费

虽然相关部门已对入住费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,但一些开发商到收房入住时又巧立名目乱收费用。

对策:收房时也要不怕麻烦,与开发商据理力争,不该交的钱坚决不交,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,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。

【验房】

最好请专业人士帮忙

近年来,在交付中引发的房屋质量、配套设施、承诺不兑现等纠纷层出不穷。买房人在交房验收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

购房者在交房验收时应了解相关行业标准,自行参照进行验收,最好请专业的验房公司人士参加验收,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,向开发商提出整改要求。整个过程中主要须注意检查几点:详细检查房屋质量,包括墙壁、门窗、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;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、设备等是否有遗漏,品牌、数量是否相符;检查水、电、、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;检查是否有规划、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。

【交钱】

每笔账都要算清楚

“没想到交个房也要花1万多元。”准业主王先生收到交房通知,对费用有点“摸不着头脑”。

据了解,在交房时,购房者须缴纳一定费用,其中占“大头”的是契税和维修基金。根据眉山目前的政策,购房者办理分户产权需缴纳的契税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: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,90平方米以下应缴纳契税为总房款的1%,90平方米—144平方米应缴纳契税为总房款的2%,144平方米以上的应缴纳契税为总房款的4%;如果是非家庭唯一住房,则不论面积大小,均须缴纳总房款4%的契税。在维修基金方面,应根据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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